女兒問我說我剛開始上班時有沒有突捶過。
我想了半天想不起來。
有可能是太久了,所以忘了。
還有一個可能是我太自戀了,所以糗事自動從腦部刪除了。
無論是什麼原因,還是一定要講個突捶過的例子, 讓女兒覺得剛開始工作難免會突捶不要太放心上呀!
可是我真的(太完美了所以)想不起來呀,怎麼辦?
正緊張得大粒汗小粒汗說不出個例子時,女兒倒是幫我補上了:「啊,媽媽去印度奧修中心翻譯時聽不懂奧修在講什麼,因為翻譯太爛被請出去。」
哎呀,真的是有這麼丟臉過。
然後又講起住新竹的時候,認識好幾年的管理員衝上來說他媽媽開刀急需要7000元,我剛好領了現金,通通給他了,然後他就跑了。後來才想起來,又不是古時候,有健保哪有什麼開刀急需$7000這種事呢?
還好我丟臉的事都會講,也會寫臉書。所以自己不記得,可是女兒自己會記得。
講自己丟臉的事情真的很棒,小孩子不會跟你說,你不懂啦。我當然懂,因為我曾經這樣丟臉過、經歷過、學習過。
p.s. 我好喜歡女兒去上班,她回來就會說:「媽媽你好了不起喔,單親媽媽,要教書,要養我們兩個,又要唸博士,我才兼職打工就已經快崩潰了。」
我每天都在等她打工回來聽她崇拜我,覺得好爽 (無可救藥的自戀啊!)